11月12日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点开展统一夜查行动,重点对酒驾醉驾、货车超载,货车疲劳驾驶、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整治,现将部分案例曝光如下:
案例一:2022年11月12日20时56分,彭某某酒后驾驶川HP9XX3小型汽车在苍溪县红滨路行驶被苍溪公安交警查获,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61mg/100ml。彭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。
案例二:2022年11月12日21时30分,刘某酒后驾驶川H83XXC普通二轮摩托停在苍溪县红军路行驶被苍溪公安交警查获,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43mg/100ml。刘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。
案例三:2022年11月12日21时30分,王某某无证、酒后驾驶川H5FXX2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苍溪县北门沟路段行驶被苍溪#plog# 公安交警查获,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50mg/100ml。王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无证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。
案例四:2022年11月12日23时40分,毕某某驾驶川H32XX5大型货车在苍溪县滨江路行驶被苍溪公安交警查获,经查,该车辆准载31000KG,实载42615KG。毕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%以上(含)未达到50%的交通违法。交通违法处置完毕后,执勤民警对驾驶员毕某某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,指出超载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相关后果。
案例五:2022年11月13日02时12分,张某某驾驶川J68XXZ大型货车在苍溪县滨江路行驶被苍溪公安交警查获,经查,该车辆准载31000KG,实载43814KG。张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%以上(含)未达到50%的交通违法。交通违法处置完毕后,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,指出超载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相关后果。
案例六:2022年11月13日05时55分,袁某驾驶川R55XX6大型货车在苍溪县滨江路行驶被苍溪公安交警查获,经查,该车辆准载31000KG,实载42345KG。袁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%以上(含)未达到50%的交通违法。交通违法处置完毕后,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袁某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,指出超载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相关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