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县1名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
2022年10月3日凌晨,我县1名省外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,目前该阳性检测人员已转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。现将其在苍活动轨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0月2日
7时56分至8时04分,广南高速苍溪出口便民核酸采样点。
8时20分左右至14时30分左右,陵江镇龙潭山水城小区。
请在上述时间、地点与该阳性检测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,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、村(社区)或工作单位、县疾控中心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,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
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安全,请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加强自我防护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少聚集、保持“一米线”、用公筷、亮健康码、扫场所码,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
苍溪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:
0839—5223027
苍溪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:
0839—5221467